計算方法
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分兩步:先按「獎金 ÷ 12」對照按月換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與速算扣除數,再一次性計算稅額:
應納稅額 = 年終獎 × 適用稅率 − 速算扣除數
注意兩點:速算扣除數直接按上表取值,不再乘 12(這是與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最大的區別);每個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只能對一筆獎金使用一次單獨計稅,其餘獎金需併入綜合所得。
按「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計算年終獎個稅:輸入稅前金額即時得到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應繳稅款與稅後到手;也支援稅後反推稅前,並自動提醒「多發一元、到手變少」的年終獎盲區。
📋 政策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30號——居民個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可選擇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計稅;該政策執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每個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只允許使用一次。
實際稅負率 —
以下稅前金額扣除個稅後恰好等於你輸入的稅後金額:
🔒 隱私說明:本工具的計算全部在你的瀏覽器本機完成,輸入的金額不會上傳到伺服器。
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分兩步:先按「獎金 ÷ 12」對照按月換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與速算扣除數,再一次性計算稅額:
應納稅額 = 年終獎 × 適用稅率 − 速算扣除數
注意兩點:速算扣除數直接按上表取值,不再乘 12(這是與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最大的區別);每個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只能對一筆獎金使用一次單獨計稅,其餘獎金需併入綜合所得。
| 月均金額(獎金 ÷ 12) | 對應年終獎區間(元) | 稅率 | 速算扣除數(元) |
|---|---|---|---|
| ≤ 3,000 | ≤ 36,000 | 3% | 0 |
| 3,000 ~ 12,000 | 36,000 ~ 144,000 | 10% | 210 |
| 12,000 ~ 25,000 | 144,000 ~ 300,000 | 20% | 1,410 |
| 25,000 ~ 35,000 | 300,000 ~ 420,000 | 25% | 2,660 |
| 35,000 ~ 55,000 | 420,000 ~ 660,000 | 30% | 4,410 |
| 55,000 ~ 80,000 | 660,000 ~ 960,000 | 35% | 7,160 |
| > 80,000 | > 960,000 | 45% | 15,160 |
政策允許二選一:單獨計稅時,年終獎不併入全年工資,按「獎金 ÷ 12」查月度稅率表單獨算稅,通常對中低獎金更划算;併入綜合所得則與全年工資合併後按年度稅率表計稅。本工具計算的是單獨計稅,兩種方式每年只能為其一,建議兩種都算一遍取較低者。
這是年終獎單獨計稅的「盲區」:稅率在 36,000、144,000、300,000、420,000、660,000、960,000 元處跳檔,超過 1 元就整筆獎金適用更高稅率。例如 36,000 元到手 34,920 元,而 36,001 元要按 10% 計稅、到手只有 32,610.90 元,少拿 2,309.10 元。本工具會自動檢測並提醒盲區。
不要。全年一次性獎金使用的是「按月換算」稅率表,速算扣除數(0/210/1410/2660/4410/7160/15160)直接取用,不乘 12。乘了 12 會把稅額算錯上千甚至上萬元——這是網上不少計算器的常見錯誤。
稅後到手 = 稅前 −(稅前 × 稅率 − 速算扣除數)不是一一對應的函數:稅率跳檔後,不同稅前金額可能恰好得到相同的稅後金額。例如稅後 34,000 元,既可以是稅前 35,051.55 元(3% 檔),也可以是稅前 37,544.44 元(10% 檔),兩個都合法。本工具會把所有合法解都列出來,而不是悄悄挑一個。
每個納稅人一個納稅年度只能對一筆全年一次性獎金使用單獨計稅一次。年中發過一次再發年終獎,第二筆就必須併入綜合所得;如果一年內有多筆獎金,可與公司溝通選擇金額最合適的一筆適用單獨計稅。
本工具嚴格按官方公式與稅率表計算(含分位四捨五入),正常情況下與扣繳義務人的計算一致,誤差一般在幾分錢內。個別差異通常來自:公司是否按「發放當月」適用政策、獎金性質的認定、以及扣繳系統的捨入口徑。最終以單位實際扣繳為準。
現行依據是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30號,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政策已明確延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此後是否延續取決於新公告,建議在每年 12 月至次年匯算清繳前留意政策更新。